刚搬到新的住处时,我显得非常胆怯,一看到陌生人就都在妈妈和爸爸的后面,虽然睁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恶狠狠地盯着那位陌生人,但是,眼泪似乎要夺眶而出。后来因为住在那里的时间久了,自然也就不怕陌生人了,但不知为什么,渐渐变得喜欢穿酷酷的衣服。
有一次下午,我在外边边带着耳机听音乐,一个人走在道上看到了她{星星以前关系最好的朋友}一身鹅黄色的连衣裙将她还未发育成熟的苗条身材勾画出来,一个马尾辫更把她透的活泼可爱。一开始我没有上前去打招呼,只是默默地打量着她,然后走开了。
第二次见到她,她的衣着有些凌乱,似乎刚刚厮打过,果不其然,有几个男生追过来了,开口就像连珠炮弹一样用脏话骂她,她一副忍无可忍无需再忍的表情,上去就是一拳,把内个男生打成了国宝级动物----熊猫,后来有两个男生从后面偷袭了她,一个用手紧抓着她的双手,一个男生扯着她的头发,她疼得叫出了声,看着一个女生被欺负成这样,我到底去不去帮她呀,我心里暗暗做着斗争,终于我心里得出了结果,那就是——去救她,我上去就是两脚,把困住她的那两个男生踢趴下了,然后再是一脚把为首的那个男生也踢趴下了,他们连跑带滚得逃走了。内个女生弯腰扶膝,深深的喘着大气,抬头对我说了声谢谢,我把她扶起来然后对她说了声没关系。
“你叫什么?”
“今年几岁?”
“我叫刘敏星。”
“今年11岁了。”
“能跟你做个朋友吗?”
面对她这些一连串的问题,我也是如实禀报。
那段时间我整天和她混在一起,吃晚饭就找她玩,她也是如此,很快我们就成了关系最好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