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 键 词: 高中高三 1500字
字 数: 1500字作文
本文适合: 高中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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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作文是关于高中高三1500字的作文,题目为:《陪我走到路的尽头》,欢迎大家踊跃投稿。
作文,不知何时起便自然而然进入了我的生活。她是那么顺理成章地,那么霸道地进来,也不管我愿不愿。我自以为我不是个爱反抗的人,也便在一旁任她爬山虎般在我生活的墙上肆意地滋蔓得越来越庞大,然后看一片的绿,傻傻地笑。小学,印象中一件挺容易的差事,只需攥着手中那支铅笔在桌前拼凑出几句话,穿插着几个拼音,交上去。发下来,多了个大大的勾和一个挺好的分数。我不去想写作的意义——也许那时我连“意义”二字代表什么都不知道吧——反正有个让自己,还有爸妈觉得开心的分数,还求什么呢? 这样,我一直写着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作文,到小学毕业。后来,那个暑假,不知是不是上帝特意安排的,让我发了疯似的爱上了鲁迅先生的文章。就是喜欢他那似不经意又尖锐无比直戳人心的语调,那咄咄逼人让人不敢正视的气势。我便想,鲁迅,我学定了!
然后,初一时便极力模仿,无奈思想和阅历无法拷贝,便留下一堆欲深刻却肤浅的文章,如一只雏鹰,想要展翅,却发现自己的唯一本领只是看着天空中的雄鹰翱翔。但那时是乐此不疲的,自己写得不好,可看着鲁迅先生的文章然后去模仿,那总是件快乐的事啊。此外,还有一个简单的理由,语文老师视作文高于一切,给我们定了三年十五万字的宏伟目标,我便追着那遥远的十五万字乐呵呵地跑着。
这样写着一晃眼初二也只留个背影给我了。自己也不清楚水平是否提高了,何必去在意这个呢,开心就好,我一直这么想的。可刚一跨进初三大门,第一次月考结束,新任语文老师便严肃地告诉我这样写作文是不行的,叙事真实,文采极缺。然后对我说我该去看看那些中考满分作文,多背些优美语句。那是我第一次知道文章不完全是为自己写的。现实很冷漠地丢给我一句话:初三了,你生活的中心是中考。我记得我说过的,我不是个爱反抗的人,所以我安静地收下这番话,转身踏上“模仿”之路——也许“盗窃”这个词更合适。
“模仿”虽无怨言,却仍是不讨我喜欢的,我一向看不起把别人写出来的东西搬到自己的文章里,还在一旁自鸣得意的人的,便只看不背,然后在一旁想着我可以写得更好。后来的几次月考,血一般颜色的分数告诉我这叫眼高手低,像我这样的人,是不够水平的,只够去拼凑的。Jay说:“……这一场不流血的仗只有自尊会受伤,成王败寇的铁则跟现实没啥两样……”虽然很不甘心,但又不得不苦笑一声,把过去抛得一干二净,然后成了个裁缝,平时从书上裁下好多好多据称是精华的布头——多是些比喻、排比之类,在考场上竭尽所能拼凑出一件华丽的衣裳。
也许是因为华丽可以让人想到许多美好的图景,抑或华丽本身即是一件美好的东西,于是所有的人似乎都喜欢华丽。阅卷老师因华丽给我高分,语文老师因华丽在班里朗读我的文章。可在我看来,那只是华而不实。多想找回属于我的那份淳朴,但也只是“想”而已,也只能“想”而已。我想我读完初三,我便不是原来的我,我的文章也便不是我曾经深爱的可以在表达中找到快乐的文章了。我是有些许失落的,但我说过了,我不是个爱反抗的人,我只会低头继续做我的裁缝。反反复复中我变得更加高明了,我懂得了如何设计款式,如何在适当的地方加适当的修饰。我想阅卷老师是喜欢款式新颖、做工精美的正式晚装的,而事实证明我对了。老师越来越欣赏我的文章了,而我却越来越害怕动笔了,我怕我每写一篇文章便和我的至爱远离一步。我一直心痛着走我的路,那条像是没有尽头却非走不可的路。
后来的事情便是中考了,再后来便是我的高中了——那时,我正看着作文的背影越来越小——然后是高中的第一次作文。我坐在桌前,安静地听教室里“沙沙”的一片安静的声音,想了一节课,想很多很多的事。忽然觉得是时候做些什么了,我想我该写些属于自己的东西,便用另一节课写下了一段有点乱却是真正属于我的文字。我得说我写的时候心跳得很厉害,胸中那份躁动不安是那么明显。当放下笔长吁一口气时,忽然觉得很释然。仿佛又回到刚进初中那时,很高兴地看着自己越写越多,即使自己是唯一的观众;很高兴地站在每个学期的尾巴上把所有的文字都拿出来,逐个数着字数,然后对同学说“我写了两万,你写了多少”,即使我写得不如他多;很高兴地在星期五听老师把本周写得好的随笔念给我们听,即使那里没有我的一篇。有点累,却很充实。一种奇妙的感觉,觉得自己体内有某种东西在萌芽,膨胀,慢慢扩充到每个细胞,让人觉得没有孤单,没有害怕,很容易就幸福起来。
故事似乎该落幕了,但我想我的那支笔会一直陪着我,走很远很远,一直到路的尽头,看花开花落。然后,我可以在死去之前的某一天,坐在安乐椅上,戴着老花镜,在很大很红的夕阳前,披满一身的金红,手中捧着过去的每一点每一滴,重温当年,摇摇晃晃,安静地,笑。
后记:偶然在一本杂志上看到一个词“小作者”,猛然记起初一、二的那位老是一脸笑容的“小老头”老师对我们说我们都是“写手”,希望我们将来可以是作家,忽觉很有感触,作此篇,以怀念我和我的笔走过的和将要走的一段很长很长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