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着迷的作文(篇1)
妈妈从厨房里走了出来,手里端着一盘香喷喷的红烧肉,爸爸都流出口水来了。妈妈指着儿子的房间对爸爸说:“你看看少了谁”?爸爸一下就想起来了,立刻去找儿子了。
爸爸敲了一下门,可是没有反应,爸爸又敲了几遍,还是没反应。爸爸只好推开门,然后惊讶的叫了起来“儿子,不能趴在地下玩,容易着凉的”,儿子起来后发现他原来是在看书,就又对他说“快去吃放,不然饭也凉了”。
“儿子以前不喜欢看书的,今天为什么对这本书这么感兴趣呢”?爸爸自言自语的说着,然后爸爸也开始翻看起来,他想知道到底是什么让儿子这么着迷。
儿子来到餐桌前坐了下来,可爸爸却一直没来,妈妈就叫儿子去喊爸爸吃饭,儿子回到自己的房间一看,原来爸爸正拿着他的故事书认真的看着。
他们真是一对有趣又搞笑的父子。
写着迷的作文(篇2)
一到周末,客厅就是我爸的天下。他是个业务篮球狂热爱好者,爱打篮球也爱看篮球(电视)。他周末一天的安排是:上午看NBA(美国职业篮球联盟)直播,下午打篮球,晚上看NBA录像。为什么只看NBA呢?这是因为他觉得中国篮球打得不够精彩,所以从来不看中国男篮。
最早他开始看NBA时,我是很讨厌得。说要换台,他不肯,我夺过遥控器,他又抢回去。我捂住他的眼睛,他推开我说:“给你两个选择,一、给我乖乖地坐着看球;二、给我走开!”我选了乖乖看篮球。久而久之,我也喜欢上了篮球,也许是爸爸教我打篮球的时间太少,我的球技并没有提高多少。
一天,爸爸突然问:“你的篮球偶像是谁?”
“史蒂芬。库里”我回答。
“我也是最喜欢库里”爸爸惊喜地说。
“那你最喜欢哪支球队?”我问。
“当然是火箭队哦!”老爸答。
“我喜欢勇士队啦!都是最强的两支球队。”我说。
有其父必有其子!
最令人兴奋还是那场赛季总决赛:“火箭”——“勇士”。比赛刚开始,爸爸支持的“火箭”队就被我支持“勇士”队领先十多分,库里如入无人之境,向对方篮筐跑去,突然刹车来个三分球,噢!厉害!库里下场休息后,主力逐渐轮换,一波流被“火箭”队领先二十多分。幸好
“勇士”队在最后争气,慢慢迫近比分,仅差两分!这时离比赛结束只有几秒了,“勇士”队教练科尔叫了暂停,让篮球技术最好的库里拿球,眼看来不及了,使出全身力气投了一个超远三分球——这投篮方式普通球员一个也投不进!大家屏住呼吸,篮球划过一条美丽的弧线进筐,比赛时间到,“勇士”队胜利了!所有球员欢呼着拥抱他,球迷们也为他喝彩!真是一场精彩的比赛!老爸在一旁气得直跺脚。
这就是令人着迷的篮球!
写着迷的作文(篇3)
我喜欢的东西很多,但读书最让我着迷!
那是不久前的事了。老师讲《邓稼先》的时候,讲了中国百年屈辱史,我们都被感动了。突然,老师问了一个问题。当时俄国、法国、英国等国家侵略我们国家,是因为他们当时比我们强大。那时候我们能叫他们什么?当时我们无法给出任何答案,但我想起了我曾经读过的一本书,大声说:大国。老师说:对,就是大国。转过来,写在黑板上。
经过这件事,我更喜欢读书。读《朝花夕拾》让我感受到了当时社会的黑暗;读《国难痛史》让我为中国难过;读《骆驼祥子》,让我为曾经积极向上的祥子感到惋惜。
不读书就不知道这个。如果我不读书,我不会回答这些问题。
对了,还有一个关于读书的趣事!那天,我妈妈做了我最喜欢的食物。如果是正常的话,我早就不顾一切冲上去,把它吃个稀巴烂了。但是这次我在看书,好像在书里,什么都不懂。爸爸命令我吃东西。一声没听到,两声没听到,一直到第四声才听到。吃饭的时候还在想着书里的场景!
爸爸妈妈说我的脑细胞是直的,但是告诉我,我是不是很爱读书?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古至今,许多学者对书籍的评价都是无法计算的。书有知识,能让我们明白道理。
读书如探宝,海中捞珍珠,林中寻人参。
写着迷的作文(篇4)
我,原本出生在一个家庭条件都还可以的环境中。可因种种的原因,美好只成为了过去,就如石沉大海一样,消失的无英无踪。
我清楚的记得我刚刚上小学一年级的时候,只有我和母亲在一起,母亲因动了大手术,身体一直都不是太好,每天还要干大量的农活。晚上还要很晚才睡。母亲脸上的皱纹也越来越多,越来越深,一根根白发显的格外得刺眼。我十分清楚地记得我家离学校很远,去学校可以说是一件比较困难的事。即使早晨四五点钟起床赶路,有时到学校也已上了一两节课了。
可是命运就是如次得无情,母亲的脚在一次下田时受伤了。这无疑不是又加重了家庭的负担。但母亲的坚强,刚毅,不屈服命运的摆弄。这使我小小的心灵为之而震动。
不久我们去了上海。这使我在黑暗中看见了黎明的曙光,使我在迷茫中找到自我。马路上的车水马龙,马路旁那一栋栋雄伟,美丽的大楼。我充满希望,我热血沸腾。我想:世界原来是如此之大,世界是如此的美丽,我忘了命运的不公,忘了上天给我们家庭无数次的打击。
从那起,我对命运充满了激情,我不相信我会这样永远的沉沦下去。如果那样我不就永远没有希望,永远没有光明,永远没有快乐。还是会回到从前,被同学看不起,被同学们嘲笑,母亲被别人看不起。我要用我的双手改变这一切。这只是暂时的。我会成功的,相信这一点。
美好的生活与未来还是遥远的,我会向她一步步的走近,我仿佛看见她在远方为我招手,她微笑着,她在远方不停的为我鼓励。这是我为之而奋斗的目标,没有任何理由能使我放弃,没有任何理由能让我松懈。
我向往这一天的到来。我希望看到目母亲那种由衷的自豪,开心,幸福的笑容,希望家庭走向全新,美好。
美好的生活真让我着迷,让我向往,让我欣喜,让我痴狂,让我永远追求永远奋斗。相信命运,她是公平的,相信自己,只有自己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回首昨天,把握今天,向往明天,相信明天会更美好。
写着迷的作文(篇5)
以前自己一个人在家中,爸妈都出去了,家里真静,沉寂的气氛使我不得不拿起画笔描绘我心中的不愉快。画画时,只有笔尖的声音,显得更加沉闷了。
真想学一种乐器呀!那种有优美声调的乐曲能把我心中所想全部抒发,让人心情愉快。最终那个中国传统的乐器———古筝,来到了我家。它好大呀!当我把指甲戴好,抚摸如丝的琴弦时,那种声音在心间颤动时,我就觉得我以后应为它着迷。清风吹动了我的头发,真是一种优美的意境,我按捺不住心情,坐在了古筝前,慢慢的抬起手来,那些音符,飘出了窗外。
有哪一个夏天不曾打过雷,我弹琴的世界里就曾下过雨。快考级了,竟连谱子都没背下来,我坐在琴前,失落极了。自此,我便不喜欢它了。直到那天———白天却像黑天一般,树被风吹得东倒西歪,我的心里难免有惊恐,我想到了古筝,弹起了当时我最喜欢的曲子。不久,雨过天晴,都是它的功劳,我忘记了以前的不痛快,想到:真该为它着迷!
在每个不同的季节,不同的那一天,我都能用古筝弹奏心爱的曲子到永远,因为它真的让我着迷。
写着迷的作文(篇6)
初遇水彩,还在三年级。
那时,我在绘画班学素描,扛着画板去找老师给我修改,看到老师在办公室里用画笔涂抹着一种透明的、不知名的颜料。定睛一看,才发现原来走廊上贴着的那几幅很好看的画,都是用这种颜料画的!我屏住呼吸,看着纤细柔软的笔尖在纸上晕开一道又一道近乎完美的水痕,不由得眩晕了,恍惚感到某种难以言说的魅力,像那细巧的笔尖,在我心中划过一道又一道波纹,却再也无法归于平静。
老师转过头,看我目光直直,不禁哑然失笑,拿了一张白纸,递过画笔,问我想不想试试。
从窗外倾泻进来的阳光慵懒地滑过光洁的笔杆,我接过它,轻柔而又狂热地握着它,感觉全身都热血沸腾了!老师在一旁指点了两句,我便郑重地、像举行某种仪式般在纸上落下了我与它的第一笔明媚的柠檬黄,像清浅的阳光。我心中明镜似的清楚,我入了迷。
不用专门上课,也不用教辅书籍,我在莽莽撞撞闯进这片世界后,便千方百计地熟悉它、融入它、驾驭它。
我会为了画出脑海中一抹如黄油般浓厚美丽的皱褶而废掉几张画稿,也会为了画出一束轻云淡雾似的秀发而努力瞪着眼睛,用一支极细的画笔一笔笔地在纸上勾画,鼻尖几乎贴上了纸面,我却浑然不觉。
我的生活好像完全离不开水彩了。不画的时候,有时我会沉醉地凝视着天上的云彩。多狡猾,多令人捉摸不定的云彩!看上去是白色,却糅合了紫色、灰色、黄色有时我还会凝视在夕阳的余晖中归家的白鸽,翅膀还会折射出朦胧的粉红和桔铬黄。要是能用水彩画出这一切,不知道会有多好看、多迷人呀!
现在的我已经步入了初中。虽然对于水彩最初的那种狂热劲儿慢慢在消淡,但我清晰地知道,我和它之间似乎是这样一种相处模式:安详的,熟稔的,却又饱含深情的好像一对老夫妻手牵手走过人生中的大起大落,最后在鲜花盛开的自家小院里,恬然地相视一笑。
水彩,正慢慢渗入我的血液,浸入我的骨髓,成为我身体的一部分。似乎缺了水彩,我其余的生活还是会像没有月亮的夜空中的繁星一样闪闪发亮只是缺了月亮但是生活却又缺不了月亮。也像一只在明媚阳光中出发的透明的小船,在海上历尽颠簸,受尽狂风,最后终于在暮色中抵达,她的透明依旧在熠熠闪光。
我依然喜欢在窗边摊开一张白纸,半边脸浸润在阳光的亲吻中,笔下悠悠地晕染出那个从当初到现在,都深深令我着迷的世界一个水彩的世界。
写着迷的作文(篇7)
在这个千千万万灯红酒绿的世界中,有良多的爱好在等待着我们,你是否情有独钟的乐趣呢?是集邮?是种花?是唱歌?是舞蹈?或是其它?
令我着迷的,则是读书。假如我是一只蚂蚁,那么书就是食品;假如我是一只小鸟,那么书就是虫子;假如我是一个迷途者,那么书便是路牌,指引着我前进的方向。
是书,教会了我勇敢;是书,教会了我打动;是书,教会了我感恩。
空闲之余,我会纯熟地拿出几本想看的书,细细品尝。
轻描淡写,勾画出夸姣的旖旎风光;笔尖缠绵,写出一颗颗赤子之心;豪情壮志,拼绘出那被鲜血染红的旭阳。
面对这个繁杂的世界,我们难免会产生一种厌世的情绪。这时,或许只有读书,才能洗涤我们心中的烦躁。心便去了冗杂,留了一份淡定。
在书中,我穿越于历史的长河里,感触感染杜甫的爱国热情;感触感染李清照“怎一个愁字了得”的愁苦;品味岳飞“十年之功,毁于一旦”的无奈而又愤恨的情怀;品味范仲淹“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忧国忧民的爱国之心。
在书中,遗憾也是不可缺少的一部门。遗憾那西楚霸王临死不肯过乌江;遗憾猛将张飞竟然死于两个无名小卒之手;遗憾魏延吹灭了诸葛亮的七星灯。
是书,教会了我“水至清则无鱼,人之察则无徒”;是书教会了我“被统一块石头绊倒两次是一种耻辱”;是书,教会了我“一切伟大的步履和一切伟大的思惟都拥有一个微不足道的开始”!
我在书中缅怀那些曾为了我们的幸福而抛头颅,洒热血,用自己殷红的鲜血染红了五星红旗的革命义士们,我在书中揣摩那难以了解的词句,去找寻幸福的真谛。
是书,在这十一年的成长岁月中,陪伴我走过明媚的花季,度过湿润的雨季,或许在若干年后,我会因它而打开光明之路!
写着迷的作文(篇8)
晚上,一家人正准备吃晚饭,妈妈烧了一桌热气腾腾的饭菜,可是儿子的座位上没人,就问爸爸说:“儿子去哪了?”爸爸说:“我想他应该在房间里玩,我马上去叫他来吃饭。”说完,爸爸就去叫儿子吃饭。
爸爸到儿子房间,大吃一惊,看见平时贪玩的儿子正津津有味地看着一本书,爸爸轻轻地走过来,说:“儿子,吃饭了。”儿子只好依依不舍地走出房间,不情不愿地来到桌子前,房间里的爸爸很好奇,是什么书让贪玩的儿子认真专心致志地看呢?爸爸于是就看了一下,好好看呀!爸爸也看得入了迷。
过了一会儿,饭菜都快凉了,妈妈生气地问儿子:“你爸爸呢?”儿子说:“应该在房间里吧!”儿子来到他房间,把爸爸叫了出来,当他们一家三口在吃饭的时候,妈妈心里想: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