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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观后感 篇1
最近,我读了一本由安德鲁·莱恩写的《少年福尔摩斯》。这本书主要讲福尔摩斯和他的两个
朋友以及他的家庭
教师的冒险故事。
我真敬佩福尔摩斯。我钦佩他冒险的能力和观察的能力。其中最令我最敬佩的是他对朋友的那种不离不弃的精神。
福尔摩斯不仅尊重爱情,而且勇敢!在第十章中,他和他的朋友们被坏人抓住,扔进一个大黑洞,那里有一个他们从未见过的怪物。这时福尔摩斯急中生智从包里拿出一把大刀和怪物打了起来,福尔摩斯把怪物引到一边,然后扔了一把手枪给他的朋友,大声的说:
“快把旁边的玻璃打碎。”他的朋友照做了,就在怪物张大嘴巴快把他们咬到的时候,千钧一发之时,他们从打碎的玻璃中跳了出去,他们得救了!福尔摩斯在任何时候都面临着各种危险,甚至是喝水和开车。
但他将勇敢地面对各种危险,使他和他的朋友们能够安全地获救。从这章就能看出福尔斯的勇敢!而第十一章就讲到了他的朋友马修·阿纳特被一伙坏人抓走了,这时只有他一个人发现了,他二话不说连忙叫了一辆马车追了上去。
我到了机场才和朋友们联系,直到我和朋友们一起把马修从坏人手中救了出来。从这一章我们可以看出福尔摩斯非常重视友谊和友谊
友谊。 福尔摩斯还有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就是他那种坚定自己信念的精神!而这让我想到了我自己,我对任何事情总是坚定不了自己的信念,就拿我做作业和
考试来说吧。每当我做题目选定一个答案后总是喜欢改来改去,总怀疑自己填的答案不是最正确的,总是抱着怀疑的态度,又把答案给改了。原来我选择的第一个答案其实是对的,所以我想改掉坏习惯,像福尔摩斯那样学习。
福尔摩斯还有很多东西要学,比如他的机智,他遇到困难时的冷静等等。。。
读完福尔摩斯,我有了深刻的理解。我希望你能认真阅读这个冒险故事。
福尔摩斯观后感 篇2
【第1篇】
我想几乎每个人都认识福尔摩斯先生。他是个有名的侦探!
他的沉着冷静,细心的观察,和他那聪明的头脑,都比平常人高一些,还有他那惊人准确的推断力,可能就是他那破案的方法吧!
这本书是由英国作者阿瑟.柯南道尔写的,这一本书被分成了四个不分,《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冒险史》,《归来记》,其中《四签名》是柯南道尔最出名的一部分,从此他放弃医学改写文章,所以才会有后面的精彩故事.
福尔摩斯先生之所以能够破案是因为他总是通过别人忽视的蛛丝马迹,来找突破口,他破案每次都要带一样东西,那就是放大镜,放大镜可能也是福尔摩斯办案的住手之一了.
我觉得我们面对事情时应该像福尔摩斯一样冷静的面对事情.沉着应对,认真的思考,这样我们就可以解决一切问题。
【第2篇】
福尔摩斯是这本书的主人公。他是一个冷静而有洞察力的人。例如,当他第一次见到沃森时,他一眼就知道沃森是个医生,因为他已经当了很多年的私家侦探。他先当私人侦探时,还不能做到这样,他是一点点的积累经验后才能的。
他的判断是直觉的。他的想法是,这位先生既有医生的特点,又有军人的气质,显然是一位军医。这使华生不敢相信他知道福尔摩斯的经历,并非常崇拜他。
当我读完了这本书后就陷入了沉思,我也不像福尔摩斯一样么,我最先开始学分数的加减法时,弄得我真是百思不解,但我跟分数的加减接触的时间长了后,分数的加减法就不像以前那么难了,甚至有些我还觉得很简单。
我的研究与福尔摩斯的研究相似。我从中悟出了一个道理,成功在于一点一滴的积累,没有人不学就会的,要一点点的积累经验,这样问题便会迎刃而解。
福尔摩斯观后感 篇3
今天,我读了被称为“英国侦探小说之父”的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可精彩了!
里面包含了九个故事,分别是“蓝宝石之谜”`“显贵的主顾”`“爬行人”`“铜山毛榉案”`“绿玉皇冠案”` “肖斯科姆别墅”` “潜水艇计划”`“吸血鬼”和“雷神桥之谜”。
这本书可以让我们在福尔摩斯探案的过程中和福尔摩斯一起思考,最终达成逻辑思维能力提高的好处。而且这本书还写出了福尔摩斯探案时的端庄和仔细。在“吸血鬼”中,福尔摩斯连一条看起来和案件无关紧要的病狗也不漏掉,最终根据病狗这个线索破了这个案。所以我们也应该向福尔摩斯一样在学习上端庄和仔细。从书中我们还能体会到华生他对朋友福尔摩斯的相信和忠实,就算福尔摩斯受伤躺在床上华生也还要协助好友判案。这本书生动的故事情节可以让你进入到书中,和福尔摩斯一同探案,和福尔摩斯一同体验探案时的惊险,和福尔摩斯一同品尝胜利的喜悦。看完我的介绍之后,也许你对福尔摩斯探案集有了更浓厚的兴趣了吧。这本书我也推荐你买来看看。
名师点评:小作者简单介绍了《福尔摩斯探案集》所包含的九个故事,重点介绍福尔摩斯端庄和仔细的特点,还例举了具体的事例来说明,增强了文章的说服力。“和福尔摩斯一同探案,和福尔摩斯一同体验探案时的惊险,和福尔摩斯一同品尝胜利的喜悦”,这是小作者阅读《福尔摩斯案集》最大的收获,也是福尔摩斯语言最大的魅力,小作者也可以学习一下。文章虽然比较简短,不过小作者的观点比较新颖,语言简练优美,写得挺不错的。
福尔摩斯观后感 篇4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侦探小说的代表作,是一部畅销百年的不朽经典,开辟了侦探小说的“黄金时代”,征服了全世界读者。
这部欧美侦探小说,以跌宕起伏的情节,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以及福尔摩斯这个鼎鼎有名的大侦探,深深地打动着读者的心。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是杰出的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在英国,柯南道尔更是被公认的与莎士比亚、狄更斯及肩的大文豪。在第一章《血字的研究》,福尔摩斯首次亮相。作者笔下的大侦探是一个又瘦又高的中年男子,极具穿透力的眼睛下是一个细长的鹰钩鼻,使他的相貌显得格外机警、果断,下方正而突出,说明他是个非常有毅力的人,叼着烟斗,经常穿梭于大街小巷之间。小说情节离奇古怪,又很悬疑,异常吊人胃口。
“英国侦探小说之父”柯南道尔的《血字的研究》开启了一场探索之旅;《四签名》则是轰动了整个英国。
全书共有九个故事,但其中一个故事令我感到很遗憾,那就是《最后一案》,福尔摩斯除了一大恶棍,但也不幸死亡。与坏人同归于尽,这无不令人深感惋惜。福尔摩斯为侦探事业付出太多太多了,甚至是自己的生命。他的不幸逝世,如天上一颗明亮的星辰坠落,最终,柯南道尔为了满足读者需求,让福尔摩斯在《空屋》中重生了,我惊喜万分。
无论是轰动世界的《血字的研究》和《四签名》,还是精彩短篇《红发会》等,都正如英国著名小说家毛姆所说:“与柯南道尔所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相比,没有任何侦探小说曾享有那么大的声誉。”
福尔摩斯观后感 篇5
(贾旭)
我读了《福尔摩斯》这本书,我最喜欢这本书中的“血字的研究”里的第一章《褐洛克·福尔摩斯》这一章,因为这章主要写了华生刚认识福尔摩斯,非常好玩,华生一开始以为福尔摩斯是一个怪人。
主要写的是1878年从伦敦大学获得医学博士学位后,他到奈特黎学习军事医学必修课程。华生在那里读完了他的课程以后,立刻就被派往诺桑伯兰第五明火枪团充当军医助理。
这个团当时驻扎在印度。沃森入伍前,第二次阿富汗战争爆发了。华生在孟买上岸的时候,听说我所属的那个部队已经穿过山隘,向前挺进,深入敌境了。
尽管如此,他还是跟随一群像我一样被遗弃的军官安全抵达坎达哈。他在那里找到了我的团,立即就任了我的新职务。
这场运动给许多人带来了升迁和荣誉,但却给沃森带来了不幸和灾难。在他被调到巴克州旅后,他和该旅参加了在梅旺德的决定性战斗。在这次竞选中,他肩膀中了一颗jazer子弹,折断了肩胛骨,撞伤了锁骨下的动脉。
若不是他那忠勇的勤务兵摩瑞把华生抓起来扔到一起驮马的背上,安全地把他带回英国阵地来,他就要落到那些残忍的嘎吉人的手中了。
华生回到英国养伤,回到英国就大吃大喝,快把钱用光了。他找到福尔摩斯和他同住一个房间,福尔摩斯同意了。
他们这样见面是不是很有趣?福尔摩斯的判断和观察值得学习吗?
福尔摩斯观后感 篇6
这本书的最大看点除了跟随福尔摩斯以及他的助手华生一起去进行思考推理外,还有两个看点是原著所没有的。也就是说,书中的大字体非常适合孩子阅读和保护眼睛。每一篇情节里都会吧关键字重点词语用特殊的颜色和字体标注出来,看起来非常的醒目,让读者可以有重点的去阅读分析和进行思考;书中的插图也夸张有趣,能引起读者的注意,使读者不忍一拿就放下书。
第二点是每个故事背后的科学和数学知识很少。这些小知识对小学生有很多知识拓展的帮助,既拓展了思维又增加了知识,真是一本好书。
清瘦的高个子,身披大氅,嘴衔烟斗,鹰钩鼻,目光锐利,思维慎密。相信大家对福尔摩斯并不陌生,但这本挂历写的和福尔摩斯有着不同的味道。
m博士再次出现,而福尔摩斯(sherlock holmes)用一条面包成功地从海边公园救出了他的朋友。工人罗伯被迫扣除工资,夏洛克福尔摩斯用一堆零散的数字为他逃脱了法律制裁;一起看似普通的食物中毒事件,却成了一起致命的中毒案,背后隐藏着不为人知的悲伤。
这些看似棘手的案件,夏洛克·福尔摩斯能轻易侦破,着实让人佩服。福尔摩斯的推理能力、大胆的假设和非凡的联想让我惊叹不已。
福尔摩斯的这种思维方式在做数学题时也能用到,比如:一道题很难,看起来根本无法继续下去,我们就可以借鉴福尔摩斯的思维方式,大胆展开想象,进行假设,这样的话问题应该就可以迎刃而解了。
从福尔摩斯身上,我们也可以学到面对困难的精神。在困难面前,他毫不畏缩,这是福尔摩斯推理后的杰出品格。
福尔摩斯观后感 篇7
最近,因为一个女演员的死,我被卷入了一场无名火灾。
老板让我做调查,解决案件,所以我急忙赶到现场。 我发现一位同事已经开始了事故调查,我打电话给他,问他是否移动了现场。 他摇了摇头,于是我和他一起走进房子,开始调查。
同事问我要不就是要去窗户下面通过看看问题线索,我摇摇头。叫他把女明星的鞋拿过来。一对脚印正好吻合。我立马想起了社会我们学习书上也有过这样类似的事情,我问他对于这个没有房子里面还有什么工作时候开始建造的。他说1943年,我又问他有没有暗室,他点头。
我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撕下面具的女演员,而不是看女明星,马上问我的同事暗室,他说在床上。所以,我摸来摸去的床,我不知道在哪里暗室触摸被打开了。内药物女主角,至今我在世界知名的。
我突然一个惊醒,原来是梦,不过福尔摩斯却给我带来了影响很大问题启发。
福尔摩斯观后感 篇8
这个暑假,我看完了英国著名推理小说家。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了。福尔摩斯——这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活在了我的心中。
他遇事冷静,思维敏捷,还有他那敏锐的观察力和合理的推理分析力都让我敬佩不已。我最喜欢的是第一章:”血字的研究“在这个故事里,我很佩服福尔摩斯出色的推理分析力和出众的职业眼光,故事一开始,一位军曹告诉福尔摩斯,一位男子死在了自己的家里,身上没有一点伤痕,只是在尸体的旁边有几道血痕,警察找不出凶手,只好请福尔摩斯来帮忙,福尔摩斯一下就找出了在,然后又嗅了嗅死者的嘴唇,就知道了男子是被毒死的,凶手是一个六尺多高的男子,穿粗皮方头鞋子,抽印度雪茄烟,脸色赤红,右手指甲很长。还有,他是和被害人一起,乘坐四轮马车到空屋来的,这辆马车是一匹马拉的,马有三只蹄铁是旧的,但是,在右前蹄的蹄铁是新的。福尔摩斯一口气说出了自己的的全部发现,这让在场的人,包括我,都吃了一惊,后来福尔摩斯让一些小孩子去调查,因为那些小孩子去调查,因为那些小孩子什么地方都去。甚至比大人都强些。最后,福尔摩斯通过他那双智慧的眼睛找出了凶手,他再次上演了一个奇迹。在小说的任何一个案件中,几乎每一件案子的发生都是不可思议,在案件的发展中,又有许多变化,令人目不暇接。 但是随着福尔摩斯的分析,这个故事就慢慢地清晰。所有的事都在情理之中,却又在意料之外。每一条线索都来地自然,流畅,我根本无法找出丝毫破绽。于是我惊叹于福尔摩斯惊人的推理能力。
虽然福尔摩斯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活到老。学到老的精神,值得我们少年学习。
福尔摩斯观后感 篇9
上个月,我终于如愿以偿得到了我期盼已久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是一本关于破案的小说,我一拿到这本书就手不释卷地读了起来,聪明的福尔摩斯在一个个案件中冷静思考细心推理,让我为之敬佩不已。
《福尔摩斯全集》这本书是由苏格兰的亚瑟·柯南·道尔爵士所著,它可谓是开辟了侦探小说历史"黄金时代"的不朽经典福尔摩斯小说,一百多年来被译成57种文字,风靡全世界,是历史上最受读者推崇,绝对不能错过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全集》更是被推理迷们称为推理小说中的《圣经》,是每一个推理迷必备的案头书籍。这本书主要写了福尔摩斯通过自己的缜密的思考和细心的推理,最终查出凶手破案的故事。每当遇到遇到疑难案件,福尔摩斯先把所有的线索列举出来,然后不断地进行假设、反复推敲、亲自证实,再把有用的线索排列,还原成当时的作案过程,最终查出凶手,把凶手绳之以法。
看完这本书,我的内心澎湃不已,为什么福尔摩斯这么快就能破案?为什么福尔摩斯这么聪明?······我们也要像尔摩斯一样,遇到问题沉着冷静,细心观察,用心思考。他处理问题的态度正是我要学习的地方。
当今社会,人们为了图名声,为了图轻松,遇到问题敷衍了事,妄下定论,因此而导致的冤案错判屡见不鲜,好人入狱而坏人逍遥法外,每当看到类似的新闻我都痛心疾首。再想想我自己,我在学校也会这样,考试时候一道看似简单的题目,不认真审题也不打草稿计算,提起笔就草草了事,常常因为马虎而丢分。有些题目老师批改后,也不愿意订正,全都是因为想偷懒不愿动脑筋思考。读完这本书都,让我深刻地意识到这个坏毛病的严重性,并下决心一定要改正。
低头看看手中这本已经抓了很久的,封面上的福尔摩斯叼着一个烟斗,靠在小巷中的墙上低头思考着,我的内心不由地涌起一股敬佩之情,我也要向他学习,做一个爱动脑思考的人。
福尔摩斯观后感 篇10
今年寒假我又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读了一遍,虽然这本书我已经看过很多遍了,但仍百读不厌,每次阅读都能有更加深刻的感悟和新发现。
福尔摩斯是一个小说中的人物,他生活的时代是19世纪的英国,距离现在已经200多年。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瘦削、肩披风衣、口衔烟斗已经成为了他的固定形象,他是正义、智慧和勇敢的化身,是帮助人们战胜邪恶、弘扬正义的偶像,永远留在了全世界亿万读者的心中。即使在今天,人们形容一个人聪明睿智时还会说他有着“福尔摩斯”的脑子。
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出自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的笔下,主要描写了福尔摩斯与他的助手华生一起探案并抓获真凶的一系列故事。虽然在《最后一案》中作者让福尔摩斯与敌人同归于尽,但他敢于牺牲的大无畏精神仍使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在书中他说过一句话,那正是他伸张正义的见证:“如果可以将你确实的毁灭,为了公众的利益,我很乐意迎接死亡”。为了大家的利益宁愿铤而走险,为朋友挺身而出,坦然面对死亡,这种精神多么值得我们去学习!
在《四签名》一案中,一开始我还以为有4个凶手,直到最后一刻答案揭晓时才恍然大悟。福尔摩斯和华生就是这样抓住每一个细节,不放过每一个疑点,带领我们解开了一个又一个谜团,让平时不仔细、不爱观察的我深深敬佩。
当我合上这本书时,不禁赞叹它又让我度过了一个惊心动魄的寒假。我想,下一次我又会看见不一样的他了吧!
福尔摩斯观后感 篇11
我很喜欢看书,有的人都会喊我小书虫,而我最喜欢看侦探**,其中的最爱就莫过于《福尔摩斯》了。福尔摩斯是我的偶像。他观察仔细,观察清楚,耐心。有了这些习惯,他就能解开一切谜团。而我呢?
我有点懒,不耐烦和聪明。我给你句几个例子。有一次,我在家里写爸爸布置的试卷,前面的题目我都写了,可惟独附加题连看都没有看,就认为自己肯定不会写,所以就罢写了。爸爸回来之后,把我狠狠的批评了一顿,并让我把附加题补上去,我漫不经心的看了一眼,却发现题目非常简单,甚至连一年级的小朋友都会做,于是我已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速度把它给补了上去。
还有一次,我遇到了一道“难题”,它不仅式子“不成立”连题目也看不懂,我当时就放弃了,就先丢着不写,我先下了楼去玩,打算回来之后再写。等我回来之后,无意间瞥了一眼题目,却发现式子居然成立了,细看之下才发现,我少看了几个字,就这几个字,导致了我之前的问题。你应该知道我现在有多粗心。
刚刚说的缺点我一定会改正,争取向福尔摩斯靠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