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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巧心构思的“《故乡》读后感”,对您的益处久久之久,读完后的每个人,内心都会跟随各自的体验感受变化。写下一篇读后感,将有助于你更深入地记住书籍中的内容,记住要把本页面加入收藏,方便将来随时查阅!
《故乡》读后感【篇1】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无论是家乡的变化,还是人物的变化,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意味深长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话:世上没有路,走路的人会更多。
现实社会是无情的。人与人之间有太多的规则、疑虑和懦弱,因为富人和穷人是不同的。产生了太多的阻碍,太多的差距。太多的差距,让人拒之千里。
人们说的懂事了,我觉得也只不过是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了,因为他们的童心与无邪已被现实那昏黑、阴冷,无情一点一点的磨光了,在这个漫漫的岁月之中,在这个凄凉的社会之中>长大了。就比如说闰土在岁月沧桑里长大,他不但有身体上的改变,更多的是心中的无奈,他对鲁迅恭恭敬敬地叫:“老爷。
”而先前那欢笑着叫鲁迅:“迅哥儿!”的那闰土早已经在社会的冷酷之中淡淡消亡了。
让人费解。所以说以前的社会是吃人的。只是让鲁迅拿笔来与这个社会抗争,为后人开辟一条道路,让后人走过这条道路去开辟一条新的道路,其实,没有路在地上,更多的人就会成为道路。
人们常说要理智,但不一定比天真和欢笑好。当看了故乡,我感到了一种凄然的感觉,自己不禁颤了一下,难道友谊在时间的过滤之后会褪色,会暗淡吗?当鲁迅激动得叫了一声:
“闰土哥!”而闰土默不吭声。之后,又喊了一声:
“老爷!”我知道他俩的友谊不那么深,原来的大海已如一条溪水。我变得恐惧起来,我害怕现在的挚友会贬值,多年以后,也许只是记得有这么一个人。
我不希望这样,就像鲁迅不希望水生和宏儿。走他们的路。哎,难道世界上没有永恒的友谊吗?
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我早听过了这句话,但一直不明白这句话,读了之后,我懂了:就一条规律,本没有它而做的人多了,就成了一条规律。
每件事情总有一个开端,当每个人都认同他时,便成了合理的事情了。我突然意识到,原来父母做的,那些对我们来说似乎不合理的事情,都有他的意义。感情会褪色和恶化,但只有记忆不会改变。多年以后,改变对他的感情不是你的错,不认识他是你的错。
《故乡》读后感【篇2】
《故乡客》
“不只是我走了,故乡也走了。
或者,故乡还没有来。”
扉页的几行字,就这样打动了我。最残酷,最无情的,莫过于,你从故乡走了,可是你带着的关于童年的成长的回忆,会一直陪伴着你,呼唤着你,回去吧,回去吧,我的故乡,家人在哪里,故乡就在哪里。
我们记忆深处里,历历在目,生动活泼的形象,回归到现实,可能是那样,苍白无力。
故乡在变,变得太快,快得自己都快不认识了。
而我只是一个陌生的故乡人,踏在曾经熟悉的土地里,只是一个陌生的旅人罢了。
过年回家的时候,看着一大家子人,我竟然有满满的陌生感,那些七大姑八大姨,需得仔仔细细,重新在脑子里过一遍,想着他们从前的模样,心里的那一层忐忑,才可以稍微滤去些许。
害羞以及不安,更害怕她们毫无顾忌甩过来的问题,自己竟然哑口无言。我只能躲躲闪闪,三下五除二,赶紧不失礼貌的回答她们的问题之后,马上溜掉。过后,便会留下热闹非凡的笑声。我则是窘态一片。
这样,也是极好,极好的呀!
这种用通俗,不拘泥的方式建立起来的亲切感,瞬间就打破了我的窘态。
讶异,讶异家里的孩子们都成长得太快了,仿佛我一眨眼,她们就从儿童变成了大人。
从前会教她们念书写字,还咿咿呀呀跟我说着学校的乐事,跟在我屁股后面跑;一瞬间,她们仿佛长高了一个头,躲在人群后面,不敢看我,我就像一个陌生的来客,而她们的羞涩,就是那种仰望着我的距离感的最好的阐释,“我还是从前那个孩子王啊,我还是从前那个野丫头呀,怎么就没有人愿意跟我玩了啊,是不是越长大,你们也觉得我越无趣了”;很快就长到我肩膀的小孩子们,像雨后春笋般,一个劲的往上抽,走在路上,我都猜不出是哪家的熊孩子了。
有一个熊孩子,常常会给我说说家里的大新闻,听他说话的口吻,就是一个四十岁的成年男性的口吻,可是欲哭无泪的是,他是个00后,姐姐表示,熊孩子,你们不要跑得太快,我怕跟不上啊,跟不上啊。
太过现代化的东西缺少文化底蕴,作者的文字就如同他的故乡那般质朴,沉静,安静却掷地有声,舒缓的文字慢慢道来,慢慢诉说,连我这样一个急躁的人,也是按捺着性子,一点一点,看他照片中,笔触下勾勒出来的世界以及故事。
那么,到底什么是故乡呢?
去不了的是远方,回不去的是故乡啊。
我们是离开土地的一代,不像父辈,面朝黄土,以土地为生;面朝大海,打鱼谋生。但是,我们也是有根的人,我们的故乡,或者就是我们脚下的世界吧。
我们一直走,从来不回头;我们一直在流浪,也一直在摸索;我们不害怕离开,也不害怕失去;我们攒着满满的力量,只为有一天,带着满满的力量回去,回到我们追求的地方,那是否可以称得上故乡,我不得而知。
朋友的父亲,他每一年的清明节,都要自己开着小车,绕着那些大大小小的山头,不辞辛苦的爬上一座又一座的山,等到爬到上面去的时候,则是小心翼翼地正理好所有的东西,就像一个寻找了很久东西的人找到宝贝似的。
有一次,他跟我说,人老了,就想寻根了,做一些年轻时候不做的事情。
我看过太多人从一个熟悉的地方,零落天涯,各自飘零。
你不飘零,也自成天涯。
我们游走,思考,成长,经历,沉淀,以一套自己的生活方式和思维体系维持着灵魂身体不分家。
后来,故乡不再是一种地理上的概念,也不再是一个时间上,空间上可描述的东西了。
我也不知道自己追寻的故乡在哪里,或许,我们还在寻找,也需要沉淀。
摘录作者的话:
1.我很清楚,我所追寻的故乡不只是一个地理上的概念,它还包括一切可以安顿我人生激情的东西。
2.如今很多朋友都在慨叹故乡的沦陷,故乡正在变成一个回不去的地方。对我而言,故乡是双重枷锁,它既是一个回不去的地方,也是一个走不出的地方。而这恰恰是我的痛苦所在。
3.第二种是以更宽阔的世界为故乡。比如人生天地间,以天地和自然为故乡;人是思维的存在,以思维为故乡。如果从时间上考虑,我所追寻的故乡不只在过去,还可以在将来。
4.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乡和天涯
5.每个人要像爱故乡一样爱天涯。
6.有故乡而无自己的土地,世界上没有比这更荒诞的事情了。
7.人生常有的一种失落是,你原以为能够永恒的东西,在你的眼里慢慢被磨蚀,而你也从最初的无能为力变得无动于衷。
一切坚固的东西都烟消云散了,消散了的一切又重新在心头凝结,继而又一次飘散。
8.从故乡到世界,又从世界到故乡。有时候我会想,我们这辈子的很多得失与寻找,无外乎前半生找后半生,后半生找前半生。寻寻觅觅,寻到的与要寻的都只是半生缘。
9.如果你爱一个地方,就要在那里陪它走过四季。
10.人只不过是一根芦苇,
人是一根能思想的芦苇
11.人类在河流的两岸生儿育女,罪恶也会在道路的两边生根发芽。人性能够点亮一盏灯,也能吹灭一盏灯。
12.你生前爱惜羽毛,凡事认真,死后谁还管你灵魂几斤几两,都差不多吧。那一刻,我真觉得人人死而平等,所有作者一律平等了。
13.我说我爱自己的故乡,可从来没有爱过它让我的祖母病死在半路上。
14.不负如来不负卿。
读《Thelongwalkhome》
20xx.04.10
《故乡》读后感【篇3】
谈起故乡,理应是温馨的,充满欢笑的,而鲁迅先生的故乡则不然,它是凄凉的,带着一丝稍纵即逝的美丽。
鲁迅的童年生活在一座被尘封的大院,他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终日只能抬着头看着四角的天空,直到后来他认识了管祭器的工人的孩子——闰土。鲁迅与闰土年纪相仿,同闰土在一起,鲁迅知道了许多新奇的事,也给童年留下了许多别样的记忆。他们一起在雪地里捕鸟、在海边拾贝、看瓜时刺猹、潮汛时看鱼、这使少年的鲁迅对闰土产生了很深的敬意。二人情同手足,关系也日渐亲密。以至于新年过后做完忙月,闰土的父亲要带着他回乡下时,鲁迅急得大哭,闰土也躲在厨房里不肯出门,最后闰土被他父亲带走了,他们也没再见过面。二十多年后,鲁迅回到了故乡,最想见的当然是那个曾在他童年留下过浓重一笔的闰土了,但却发现他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壁障,有了不曾有过的尊卑之分……
“我们日里都海边捡贝壳去„„”
“走到了,看见猹了,你便刺。这畜生很伶俐„„”
“潮汛要来的时候,就有许多跳鱼儿只是跳,都有青蛙似的两个脚„„”
“老爷!„„”
“水生,给老爷磕头„„”
闰土那经过二十几年磨损而相差巨大的话语,久久回荡在鲁迅耳边。
二十几年饱受着封建社会帝国主义的摧残,使儿时天真活泼,见多识广的闰土,悄然消失了;带来的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手也不像鲁迅所记得的红活圆实,而是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都肿得通红。在他的家里: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这就是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造的孽。一颗主仆关系的种子,早已在闰土心中深深扎根。那时的他们,改变不了环境,只能随着环境而改变,闰土就是这样。
鲁迅最终还是没有再和中年的闰土提起少年的那些美好的少年时光。就算他说了,恐怕闰土也是不能响应的,因为他们之间已经形成了隔膜了。这便是故乡凄凉之所在了。时代的变迁,让他们都已长大成人,而少年的世界观是永远无法等同于成年人的。少年时代是一个没有忧伤,没有忧虑的世界,就好像是一个旷野,可以肆无忌惮的驰骋,可以忘乎所以的放歌。然而成年人是不可能的。他们长大了,要考虑的事情会变得很多,而他们的心灵早已因剥削而造成的不如意的生活而变得麻木了。在那个黑暗的时代,人们怀着平等观念的心灵被尊卑的观念所侵蚀,本没有规定谁尊谁卑,但如果人们都这样认为的话,它就成了一种规矩,也便成了一种“路”。就像鲁迅先生说过的那样,“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
但这种随波逐流的“路”,不应该是我们的路,我们要走的应该是像革命那样的路。一路上不断地追求着真理,追求着平等,一路上踏破荆棘,最终拨开黑暗的幕布,走出一条光明的道路,奔向更美好的明天,更幸福的生活。
《故乡》读后感【篇4】
消逝的故乡——王开岭《每个故乡都在消逝》读后感● 海门市四甲中学袁航故乡是唯美的,但也是不幸的。它在消逝,也在让我迷惘。曾经的故乡有着涓涓的小溪,有着笔直的苍天大树,那蓝天白云更不在话下,一切是那样的自然,一切都是那样的和谐。
清晨,和煦的清风拂过,炊烟袅袅,时不时的还有清脆的鸟鸣声。寂静的山村像是在沉思,沉思着这样的寂静还能持续多久,同时山村还在沉醉,山村的沉醉仿佛不需要言语来表达,即便是没有阳光的早晨,情节的点缀也会是更加的精彩,因为它的沉醉已经深深地赋予每一寸土地。故乡的一切是甜蜜的,有时我甚至把她当作我的恋人,因为她的背影和她那忧郁的眼神,让我也在梦里沉醉,深深地不肯离去,我甚至能闻到浓浓的杏花香,听到动()听的鸟鸣声。
但是,这一切还未等到我从梦中惊醒过来就变了,变得很快很快。反而证明了山村的沉思是正确。然后一台机器,一辆未经车主同意的大卡车,像弹簧一样涌了进来。
村庄自然也就免不了一场厄运。大型的挖掘机、装载机看哪儿不顺眼就用它那锋利的爪牙啃**,哪怕是岩石也变得害怕起来,树木就更不用说,山脉露出了寒骨,它在流血,在撕心裂肺地惨叫,但是他们会顾山、水、树的感受吗?当我再次回家时,我完全迷路了,我甚至开始怀疑这是不是我的家乡。
公路虽然宽阔了,但是树又到哪儿去了?突然刮起一阵大风,我看到了前所未有的黄沙。黄沙覆盖着蓝天白云。我多么希望蓝天白云再次飘过我的头顶,细流叮当作响,微风不再低语,甚至岩石都会说我很快乐。
然而,这一切已不可能,正如我怎样也回忆不起以前的故土一样,故乡在消逝,我的心在开始茫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