螳螂是昆虫纲的动物,自春秋时代便开始成为中国人嘲笑的对象。
《庄子·人间世》中说:“汝不知夫螳螂乎,怒其臂以当车辙,不知其不胜任也。”
“螳臂当车”这个成语便由此而生,个体弱小的螳螂被激怒了,它站在大道当中,愤怒地横开双臂,试图拦住迎面疾驰而来的快车。
螳螂的命运其实已经注定了,坐在车上的人类哈哈大笑着驶过,而不自量力的螳螂已经被碾成薄薄的一片儿。
在整个儿昆虫纲当中,螳螂算得勇猛。它的头部呈三角形,复眼大,触角细长,胸部具翅二对、足三对:前胸细长,生有粗大呈镰刀状的前足一对,其腿节和胫节生有钩状刺,用以捕虫、蝇、蛾、蝶、蝗虫等,在螳螂面前都难以逃遁。除了酸性的蚂蚁外,没有螳螂不吃的昆虫。
螳螂不畏强暴的记载古已有之。遇到猫狗等动物的袭击,螳螂会奋起斗争,跳到它们的身上搏斗,甚至不乏将猫狗击败的战绩。如果允许我们做一些大胆的推测,不妨认为,庄子之所以选择螳螂来嘲弄,一定是见过它与猫狗的搏斗,却未等见到战局的输赢便蔑笑着走开去写那则《人间世》了。
一直旁观下去的是美国人。1964年,在纽约第五道上,一只螳螂和一只麻雀发生对抗,引起许多人围观,交通为之阻塞。对抗的结果是,麻雀鼓翅远去,螳螂却傲然不动。
螳螂虽有挡车的蛮劲,却显而易见不可能真的挡住车,这也是庄子的寓言历来无人反驳的原因。另一个更深层的原因也许是,中国人一向是尊崇节制的民族,明哲保身被公认为面对强敌的最高策略,而不欣赏那些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人。
但是,弱小者的反抗,谁又能肯定没有取胜的希望呢?
螳臂当车的全部哲学价值正在于中国人嘲笑的地方:不自量力。“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如果那只螳螂知道了背后的黄雀的话,它是一定会回过头来与之一搏的,而在中国人看来,它最聪明的举动应该是逃跑。螳螂不是不懂得车子的厉害,只是它认定自已不能逃避。宁死不做懦夫,宁死不屈服于强暴,这便是螳螂的处世哲学。而更深层次的哲学意义在于,精神的独立有时需要以牺牲肉体来完成。西方有一句名言:“我不入地狱,谁人地狱?”在中国的市场这句话却并不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