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可以丰富我们的知识,也可以在我们难过是看看,这样会高兴起来,当我们高兴时会让我们更高兴,以下是由留学群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与书作文700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我与书作文700字(一)
我喜欢书,正是那一本本书,充实了我的大脑。其中,儒勒·凡尔纳的作品,更是让我爱不释手。不仅如此,我曾经还和它一起做了许多糗事。
记得那个星期六。“方晨翔!”妈妈在厨房里忙碌着,对正在看爸爸新买的《格兰特船长的儿女 》的我叫了几声,见我没反应,以为我不愿做事,躲着她,便气冲冲地从厨房探出头来。见我正在沙发上看书,大叫了一声:“方晨翔!”这次,连门窗都害怕得瑟瑟发抖。我从书中的阿根廷草原回到了家。妈妈见我回过神来了,说:“家里没盐了,我去买盐,煤气灶上在烧水,看着点儿。”我也没听清什么,只在妈妈那大嗓门下听见了一个“烧”字。为了应付妈妈,我一个劲儿点头。妈妈便放心地消失了。
此刻的我,沉浸在书中,正与罗伯特他们对着几百只红狐展开斗争,“加油,子弹快用完了,想点办法。”我皱着眉头大叫。这时似乎听见了我说的话,采取了火攻。“好办法。”我喜笑颜开地说道。“火攻,火,火,妈妈在烧什么?”我抱着书,走进厨房,“啊!怎么回事,水壶里咕嘟咕嘟地响着,从壶盖和壶嘴里不停地喷出热气腾腾的白烟,使得整个厨房都弥漫着热气。我赶紧关上火,揭开壶盖一看,哎呀,水几乎烧干了,妈妈又要批评我了。反正水烧干了,继续看我的书吧!
妈妈回到家,看见正在埋头苦读的我,以为我完成了任务,欣慰地笑了。我看见妈妈的笑脸,心想:“这下糟了。”连忙抱着书,跑进房间“避难”。不出我所料,不过三钞钟,妈妈的狂风暴雨就从厨房劈头盖脸地向我袭来……但,我不后悔,因为,在我眼中,书是永不消逝的彩虹,是永不凋零的花朵,是世界上最耀眼的宝石。哪怕用金山银山来换,我也不换,因为,金山银山迟早会用完,而书中的自我,却永远不会消失!
我与书作文700字(二)
书,一个多么简单而又平凡的字啊!但是,它却在我心目中占着特别高的位置。在我记忆的空间中,总有“书的故事”在我的脑海里荡漾着,心里又不禁想起了那刻骨铭心的往事……
那天,天气火辣辣的,照得大地直冒烟,连公路两旁的柳树都弯下了腰,仿佛正用手挡住太阳的光线,让人们在她这儿乘凉。这时的我正在家里没事干,准备去楼下的小店买一根冷饮吃,我蹭蹭地跑下楼,想着冷饮的方向前进,虽然热,但是我一想到冷饮,全身的劲都出来了,不管再热也值了。到了卖冷饮的地方,我选了根我最最喜欢的冷饮,刚准备去付钱,,看见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封面很奇特,有个满脸胡子的人站在甲板上,不知在干什么,而名字也很好玩,叫《鲁滨逊漂流记》,我的脑子出现了许许多多的问号,百思不得其解,于是利用买冷饮剩下的钱,买了那本书。
一回到家,我就趴在桌子上,津津有味地看起了那本书。原来这本书的主人公叫鲁滨逊,他和其他的水手正在航海,突然轮船撞在了礁石上,于是船翻了,唯独只有鲁滨逊一个人活了下来,他漂到了一个名叫“无名岛”的地方,这28年的生活便由此拉开了序幕。看到这了这里,我不禁为里面的主人公捏了把汗。
突然,妈妈大叫:“快出来吃饭!"我没有回答,依然沉浸在书的乐趣之中。过了一会,妈妈又叫了,可我仍然没有反应,反而看着书,津津乐道起来。事不过三嘛,妈妈的小宇宙爆发了,把我连拖带拉地丛书里拽了出来。我狼吞虎咽地吃完饭后,便继续聚精会神地看书了。
从这本书中,我懂得了一个道理:一个具有大无畏冒险精神的人,即使在恶劣的环境中,也终将会成为一个成功者,一个英雄,也让我喜欢上了一句名言: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的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
书是我的好朋友,它陪伴我一起学习,一起成长,一起生活,也培养了我的情操,它让我了解了社会的百态,学会了各类的知识,懂得了做人的道理。我和书成为了好朋友,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我与书作文700字(三)
我酷爱读书。可以说,我每天有百分之三十的时间是在课外读物的陶冶中度过的。
小时候,我总是不厌其烦的翻看一本本小人书,《程咬金卖扒》《战官渡》《闹花灯》总是一遍一遍的翻看着 。当时的我不识字,只知道看图画,可仍然觉得颇有趣味。再大些我便天天缠着妈妈让她给我念书,每次都听得入迷,一时半会回不过神来。
我上三年级了,我开始读些有趣的课外读物。《罗克和返老还童丸》《皮皮鲁和红沙发音乐城》《皮皮鲁和教室的隐身人》都是让我看的分不清现实与虚拟的科幻小说。一个补习班的课间,我拿着《皮皮鲁和蛇王阿奔》津津有味地读着,渐渐的进入了小说派的世界里,忘记了我在哪里,忘记了现在的时间,同时也忘了---上课铃!‘叮铃铃---’上课铃响了,可我却丝毫没听见,还在想着阿奔在干什么?依旧再看着那本书。‘陈凯悦,请站起来回答一下我刚才提的问题。’老师显得十分生气,走过来敲了敲我的桌子说。我腾的一下站立起来,手里的书不知道该放在哪里,更不知道该怎样回答老师的问题。老师从我手里抽走了那本书,同时说;‘下课后让你家长来拿书’!那次,我倒霉透了,回家后被老妈骂了一顿。
去年我上五年级了,开始读一些古今中外的名著。《红楼梦》《简爱》《飘》都很对我的口味。书中的人物一个个在我的眼前跳跃着,奔跑着,仿佛就在我们的身边,看着我们的一举一动,这些课外书仿佛是一双无形的手,紧紧地扣住我的内心世界。一下课,我总会拿出一本课外书,细细地品味着。有时同学们在我读书的时候问我问题,我总是随意地“嗯”几声。有时一连叫我几声,我才会茫然的抬起头,问一句:“什么事儿啊?然后顿2秒,又低下头去看书。
现在,我六年级了,却仍然离不开书。我知道现在的时间应该全部给学习,可在平时,总是忍不住在忙里偷闲时将这些课外书翻上一翻。哪怕只有一分钟也好,但只要一天不看书。我的世界就像一个只有笔套没有笔心的水笔,空空的,少了许多的趣味。
我知道,我是永远离不开书了。书是我永远的好朋友。
我与书作文700字(四)
在高尔基眼中: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刘向眼中:书犹药也。而在我眼中书是一把钥匙——一把打开知识大门的金钥匙。
我经常荡漾在知识的海洋里,享受他给我带来的无限乐趣,使我为它着迷、陶醉。每次吃饭,晚上睡觉前,和上厕所我都不会忘记带上一本书看。
记得有一次,早饭——吃水饺,水饺诱人,而我却放不下手中的《金银岛》。于是,我就边吃边看书。书像一块吸铁石牢牢的吸引了我,满脑子都想着书。尴尬事也随之而来,我一不小心把桌上的一块橡皮当水饺吃了下去。“呸!”我立刻把橡皮给吐了出来,马山去洗手间漱口。唉!别人是眼看食物,鼻子闻香,舌头尝味,可我偏偏是眼看书本,鼻闻“书香”,舌思内容。
书香带我走进文学的殿堂,让我拥有一颗富有奇思妙想的头脑,一双放眼世界的眼睛以及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如:《雷锋日记》使我明确人生存的最高意义,便是作一颗为人民服务的螺丝钉,我因此明白奉献的一生最美丽;《老人与海》中那位不屈服于风暴,勇于抗击的老者让我肃然起敬;《茶花女》让我铭记,只要心存真情,人格将永具魅力!……
书如风景,永远浩荡无际,永远无边无垠。我在书中目睹了黄山的怪石嶙峋,见证了长江的奔腾不息,领略了金字塔的庄严神秘……我居高临下,历史长河里的点点滴滴尽收眼底,人类社会的没一寸足迹一览无余!
书又是我的挚友,使我踏上作者用文字搭成的心桥,渐渐达到心灵的沟通。曾记得在一次做奥数习题时,被一道题难住了,苦思冥想了许久,还一头雾水。突然,我发现身边的一本书,这类题我在这本书上遇见过,一种相逢知己的感觉在我心头中涌起,这些题在我笔下迎刃而解,最终我以又快又对得到了老师的表扬。那是我感到了书的好处,我是无比荣幸与自豪,这也归功于我的书
书,让我在巨人的肩膀上可以看得更远;把书做垫脚石,可以攀的更高。
我与书作文700字(五)
我与书在一起很多很多年了。很多很多年前,我发现了它的好,用小手高高地擎住它。
对于书,我想用一个词来形容——爱不释手。它那飘忽的书香使我沉醉,那书卷独特的质感使我着迷。每每路过书店,都会自然而然地走进去买一本新杂志解瘾,那是一种无名的冲动。书店里架台上的书抑或躺着,站着,靠着。那种新的气息,书卷的馨香氤氲在整个店门。真想把它们全都抱回家,一本一本地读。一页一页地翻,一字一字地阅览。闻一闻书香,读一读美文,陶冶了心灵,提升了气质。
我喜欢有书相伴的小资式生活。泡一杯清茶,或是一杯温开水,放在桌旁。坐在一间静谧的房间里,手捧一本厚而坚实的书,认真地读着。轻轻地翻过书页,唯恐它受半丁点儿伤。看累了,捶捶肩,伸展腰,呷一口温水。一阵沁人心脾的温暖在喉中洇开,这时才体会到一杯水加一本书也可以如此有滋味。你可以放开音乐,随它跳动。音乐与书是最完美的组合,使你的耳与眼得到最曼妙的享受,使你感觉如此惬意。有书相伴,生活简单美妙。
拜读名家之作,每一页都散发着他们的气息。从行云流水的字体变为一行行整齐娟秀的铅字,变成一本属自己名字的书。在书中挥洒着似锦年华,悲苦人生,深奥难懂的人生哲学。当它成为书店的一员,伫立在最显耀的位置上,是否为它骄傲,它已成为所有人的书籍。我很眷恋书,很向往着某年某月的某天,我也能出一本自己的书。我想把它寄出去,地址是家人,是朋友,还有我。
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把读书看成是物质的获得。我并不这样认为,书是精神的食物。它使我们修身养性,远离世事的纷扰,带我们去向另一个未曾到过的,干净纯洁的世界。这里没有仇恨,没有妒忌,没有自私......世界由我们抉择,由我们主宰。
书,唯一不可缺少的精神疗养品。离开它,我们无以存活。它给了我们安慰,欣然,释怀……
我们唯一要做的就是把它高高地置放在内心至高无上,无比高贵的位置。与它相伴,与它同存。